闽科计 〔 2006 〕 1 号
各有关单位:
2006 年省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
为了做好 2006 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 2006 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所确定的选题方向(见附件),组织申报 2006 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
2、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本《申报指南》所确定的选题方向。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两项以上(含两项)项目到期未进行验收或鉴定,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 5 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两项。
5、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促进产、学、研联合;鼓励政府拨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经费。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 ( 网址 http://xmgl.fjkjt.gov.cn 或 http://59.56.176.112 )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由设区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网上审查推荐。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 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及相关附件材料 一式 3 份, 逐级 签章后 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推荐时间为 2006 年 2 月 10 日至3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 30 日。
四、其它事项
1、项目执行情况报送
未结题项目及拟结转项目的 年度 执行情况通过 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 网址 http://xmgl.fjkjt.gov.cn 或 http://59.56.176.112 ) 实行 网上报送。 由 主管单位 (合同丙方 )归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合同乙方)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后, 于 2006 年 1 月 17 日— 2 月 27 日期间 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表,主管单位负责网上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承担单位 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 及相关附件材料 一式 3 份, 逐级 签章后 由主管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 月 27 日。
2、科技计划项目 历史数据的补全
为了将以往科技计划项目数据迁移到 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请各主管单位于 1 月 25 日 -2 月 27 日期间,网上填报项目结题情况表。各主管单位 的历史数据补全 后,方可推荐 2006 年科技项目。
附件: 2006 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选题表
二 00 六年元月五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指南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6 年 1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