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08年新增标准粮田项目第二次督导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1

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局:

  为确保三月底前全面完成标准粮田建设任务,三月中旬,省农业厅组织四个督导组对全省新增标准粮田项目进行第二次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从督导情况来看,各地紧紧抓住气温回升的有力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了工程进度。特别是针对第一次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加以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1、项目进展情况。截止3月24日,已签订合同金额11324.63万元,合同签订率97.53%;形成实物工作量11307.44万元,中央投资完成率100%,总投资完成率85.17%。除郯城、沂水、郓城、茌平4县未完成中央投资外,其余29个县(市)已完成中央投资。总投资完成率超过90%的县(市)17个,分别是济阳、商河、章丘、青州、诸城、寿光、昌邑、汶上、邹城、宁阳、肥城、陵县、乐陵、禹城、惠民、博兴、邹平等县(市);总投资完成率低于70%的县(市)5个,分别是滕州、郯城、沂水、茌平、郓城县(市)等。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目前,项目建设中的中央资金全部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金额3427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93.23%。其中,地方资金尚未全部到位的有4个,分别为沂水、禹城、诸城、郓城。

  3、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各项目单位按照省厅提出的“赶进度不降质量”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杜绝“豆腐渣”工程。章丘市将田间道路建成水泥路,机井浇灌采用先进的摄频控制装置,方便了农民使用,较好地解决了后续管理难题。茌平县在规划的机耕路段增加了柏油路的建设内容,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档次。

  4、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各项目单位重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没有发现大额现金支出、以拨代支和不规范发票等违纪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大部分项目单位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以上,但仍有少数单位进度较慢,有的完成工程量刚刚过半。

  2、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大多数项目单位对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少数项目单位要求偏低,不少项目的路、沟、桥、涵等主体工程已完工,但精细程度与规划标准还有差距。

  3、配套资金不到位。截止目前,地方配套资金缺口249万元,其中沂水、禹城、诸城配套资金尚有一定缺口,郓城配套资金至今没有着落。

  4、少数项目建设内容不实。有的实际建设面积达不到规划要求;有的新打机井、桥涵数量不够;有的以维修项目代替新建项目。

  三、下步工作目标和要求

  目前项目建设已到攻坚阶段,各地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措施,加快工程扫尾工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项目建设的紧迫感。目前离项目建设结束期仅有一周时间,各地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投入到项目建设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争分夺秒,分秒必争,全力打好这场攻坚战,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切实抓好项目质量,注重项目细节建设,力争建成精品工程。

  2、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还没有落实配套资金的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对节余资金要及时在项目区增加建设内容,保证资金投入到位。原则上项目节余资金不能超过3万元。

  3、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一是对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确因实际所限无法实施,要及时变更建设内容。如多数项目在方案中规划了平整土地内容,因项目建设期缩短、小麦又处于生长期而无法实施,可把平整土地的资金用于项目区内其它建设。二是利用剩余资金增加的建设内容,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三是对建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补救。      

  4、继续加强项目督导,搞好总结和验收。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特别是对进度慢、问题多的项目单位要重点检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搞好工作总结,及早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市要认真搞好初验。项目验收时要对各项建设内容逐一核实,并对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各市请于4月3日下午5时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生产指导处、省土肥管理总站。总结材料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形成实物工作量、工程质量状况、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已完成工程对粮食增产的贡献以及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问题和对策等。

  附:山东省2008年中央新增投资优粮工程标准粮田建设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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