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和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拟申报的城市于3月10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一式七份,附电子版光盘1张)和有关部门(各2份)。 联系人:陈澜0311-88600035,13831191800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审计厅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附件: 冀发改高技[2014]278号1.pdf |
附件: 冀发改高技[2014]278号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