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部和省财政厅棉花项目测产及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2    浏览次数:1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棉字〔2015〕5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做好农业部和省财政厅

棉花项目测产及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项目承担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棉办):

  今年,省棉技站和各项目县(市、区)共同承担了农业部高产创建、轻简育苗移栽及省财政厅2014-2015年度棉花技术推广项目。为搞好项目实施,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使用增产技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掌握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就做好测产验收及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产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于9月15日前后对项目进行测产,并将自测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20日前报省棉技站、市主管单位;市主管部门9月25前对项目进行复测验收,并及时将复测结果报省站;省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产量复测。轻简育苗和财政推广项目田间测产可参照高产创建万亩片测产办法。

  二、全面总结

  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搞好年终总结。主要包括任务落实、技术措施、工作创新、实施成效、资金使用、影像资料等,并将总结材料于11月10日以前报省棉技站。

  各市、项目承担县(市、区)接通知后,要认真落实,扎实工作,确保项目测产验收、总结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名单

  1.2015年承担棉花高产创建项目县(市、区)(略)。

  2.2015年农业部《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嘉祥县,菏泽市巨野县、成武县、单县。

  3.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抗虫棉超高产模式化栽培技术》项目承担单位:东营市垦利县、聊城市高唐县。

  4.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棉花轻简化生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滨州市无棣县。

  5.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盐碱地棉花丰产栽培技术》项目承担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滨州市沾化县、德州市夏津县。

  联系人:徐勤青、于谦林

  电话:0531-82389802、67866315

  传真:0531-82389800

  邮箱:mjz@sdny.gov.cn,shandongmjz@163.com

  附件:1.2015年山东省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2.2014-2015年棉花项目测产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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