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进出口税收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今年我厅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关税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出口退税率调整方面的政策需求和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主要包括税则税目调整及年度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两方面。各地财政部门可广泛征求本地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从全局、全行业发展的高度提出建议,理由充分、数据详实、资料完整。对税则税目调整的建议,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筛选把关:提出增税目的商品是否有足够的税目资源;是否与协调制度分类标准相协调;是否与我国现行的分类方式相协调;增列税目的商品是否具有一定的贸易量;技术上是否与目前同税目商品可分。在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的建议方面,要着重注意以下六个方面:进口暂定税率不得高于我国入世时的承诺税率;已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原则上不设定进口暂定税率;对不可再生性资源进口可考虑实施低税率;对中间产品要兼顾上下游;对降低农产品进口税率要慎重;对同一税目中的部分子目产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为进一步发挥出口退税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的作用,各地应重点关注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如“三农”、能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因税则归类而导致出口退税率偏低的情况。对于明显属于应限制出口的高污染、高能耗以及资源类产品,则不建议报送调整建议。
(三)进出口税收方面的其他政策需求和建议。对于企业在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税收政策、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可一并搜集整理,及时反映。
二、相关要求
征集关税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是一项直接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是财政税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因此,市县财政部门要充分重视,对企业提出的建议及时汇总、核实和整理。各市县财政局所征集的建议,请在9月15日前报送我厅税政处。
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025-83633718;传真:025-83633090;电子邮箱:448765406@qq.com。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