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现场考察和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7    浏览次数:1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财字〔2015〕48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
现场考察和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前期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了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县(详见附件1)。为组织实施好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

  按项目竞争立项要求,省农业厅将于近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确定的项目县进行现场考察。

  (一)考察依据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的通知》、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等。

  (二)考察内容

  1.实施主体情况。拟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的技术能力和经营水平,有关情况是否与申报书一致,包括资格和资质、筹措资金能力,示范带动能力及实施主体的综合实力等。

  2.项目区域情况。拟实施项目的地点、区域是否与申报书一致,包括地点区域是否集中和成方连片,选址是否科学,布局是否合理,规模是否达到有关要求等。

  3.项目建设内容。拟实施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是否符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发展要求,是否与产业规划相一致,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示范带动的要求,重点是否突出,是否符合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等。

  4.项目投资概算及保障措施。投资概算是否与建设内容及设计标准相符,是否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任务目标是否合理,各项保障措施是否能满足项目的建设要求等。

  (三)分组与时间安排

  这次现场考察共安排4个组,每组2-3人,成员从省厅有关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专家中选派(具体分组详见附件2),赴各项目县实地考察的具体时间由各考察组与有关市联系确定。现场考察将于8月21日结束,结束后,考察组要对项目县是否具备项目承担能力作出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编制实施方案

  在前期项目申报书基础上,各项目县要尽快准备并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写提纲详见附件3)。

  (一)准确把握编制方案的关键环节

  各有关市和项目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协商财政部门,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认真组织方案编制,确保编好编细编实。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调整项目实施区域,确保项目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实施方案中要详细说明每个项目区的位置、范围以及涉及的村庄、人口、土地面积等,明确生产技术方案,并附项目区现状图和项目建设规划图等。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了解各实施主体的发展状况、资金实力、技术力量、项目管理经验等,确保选择的实施主体真正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资质和能力。要鼓励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扶持。实施方案中要详细说明每个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并附资质、资金、实施能力等有关证明材料。要进一步细化充实建设内容,确保各项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实际,重点突出,规划合理,指标详实,便于考核。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内容要明确具体;补助的内容要有面积、有具体数量,基本建设的内容要有项目设计书。

  (二)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有关市和项目县要按照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投入规模,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中各项资金投入不能减少或取消。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省财政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要符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县要据此对投资概算进一步细化完善,并认真填报投资概算总表(详见附件4)。同时,要单独编报项目区资金整合计划,对整合的各类项目资金,要明确具体计划、额度、用途、措施,不能大而化之。由县级政府对整合资金计划作出承诺,并负责落实。

  (三)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项目县要根据考察组现场考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人员对项目任务目标、实施区域、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测算和效益评价等进行再落实、再论证、再细化,确保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项目实施方案既要体现省有关精神和要求,又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体现本项目的特点和地方发展特色,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内容和环节以及资金使用与管理措施等,做到各项措施具体详细,投资概算正确合理。市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编制实施方案工作的指导,认真审核把关项目县编报的实施方案,切实保证实施方案编报质量。

  三、其他要求

  市农业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现场考察工作,结合考察意见抓紧组织项目县编报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8月28日前,以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3份)、省财政厅(1份)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出具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茶产业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和资金整合计划等。对于实施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的项目县,省里将在明年绩效评价时予以扣分。

  附件:1.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规模表

     2.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现场考察分组安排

     3.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4.2015年县(市、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鲁农财字〔2015〕48号附件下载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8月10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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