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桂林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9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化基地)的管理,做好2012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地市科技局组织本地区的产业化基地(名单附后)参加复核。
二、复核所需报送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统计表;
(二)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科技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四)产业化基地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三、产业化基地管理机构须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两张),交由所在地市科技局汇总后,请地市科技局于2013年4月1日前寄至或送至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完整的,均视为未参加年度复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勇 电话:0771-2622013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1号楼 604室 邮编:530022。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
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统计表
3. 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4. 科技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3月18日
相关下载: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doc
附件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统计表.doc
附件3: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科技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