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开拓亚欧国家市场,我厅将组织省内相关企业参加首届亚欧博览会。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特点,认真组织一批有实力、有优势的企业参会,确保首届亚欧博览会取得实效。现将展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简称“亚欧博览会”)由商务部等27个部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建设兵团共同主办,将于2011年9月1日至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亚欧博览会的前身是“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已经成功举办19届,进一步拓宽我国与亚欧各国的合作领域和规模,国家决定从2011年起将“乌洽会”升格为“亚欧博览会”。该展会是我国与俄罗斯、中亚、西亚及南亚国家发展经贸关系的重要桥梁和平台,在中西南亚国家有着普遍的赞誉和广泛的知名度。
  二、展会时间:2011年9月1日—5日
  三、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四、主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外交部、商务部等29个国家部委。
  五、展区设置:
  1、能源环保产品展区(主要包括基础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产品,工业节能、生活节能、照明产品、灯具等高新技术产品)
  2、机械设备展区(主要包括汽车配件、发电机器、食品加工机械、大型包装加工机械、通用机械、仪器及电工设备、塑料机械等机电产品)
  3、电子电器展区(主要包括家用电器、电工电器、电子信息等)
  4、建材及五金工具展区(主要包括建筑五金、五金工具、卫浴、卫浴设备、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辅装材料等)
  5、农产品和食品展区(主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鲜乳、乳制品、糖及其制品、水产类、水果及其加工品等)
  6、家居用品展区(主要包括家居装饰用品、陶瓷、园林用品、家居、日用品、餐厨用品、户外休闲用品、文体用品、礼品及赠品等)
  7、纺织服装展区(主要包括纺织面料、纺织服装、家纺、床上用品、箱包、鞋等)
  8、工程机械和车辆展区(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建筑机械、矿山机械、农用机械、运输车辆、特种车辆等)
  六、展位费用:室内标摊(3米×3米):11000元/个,空地1100元/平方米(位于1-6号馆展厅北端I、J、K通道的两排展位8000元/个,空地800元/平方米)。室外展棚(12平方米):800元/平方米,室外露天展场(20平方米):600元/平方米。人员费用另行通知。
七、 报名方法和截止时间:请参展企业填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国内参展企业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1日前报至我厅外贸处(传真并发电子邮件),并将展位费汇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青海省对外贸易发展促进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海晏路支行
  帐 号:105002672169
  八、 其他事项:参展人员费用、行程、食宿、参展证件等其他事项在展位确认后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勃
  电 话:0971-6321722
  传 真:0971-6321736
  邮 箱:wb-3316@163.com 
   
    附件: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国内参展企业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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