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委常委会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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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1]27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经委领导同意,现对涉及我委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工业项目,实施好社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电力公司、青藏铁路公司)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投资处牵头,各项目处室配合

二、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扩大投资。(责任领导:骆玉林。牵头单位:省经委(省招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招商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省金融办)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外资处、投资处及相关业务处室

三、加快调整需求结构,大规模实施住房建设等投资促消费工程,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切实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民政厅、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投资处牵头,项目处室配合

四、强化价格调整监管,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农牧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省粮食局)

责任领导:王长安

责任分工:价格处牵头,收费管理处、价格监测处、成本调查监审处、价格监督检查局配合

五、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高原现代农牧业,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打造农业十大产业,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责任领导:王建军。牵头单位:省农牧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金融办、各州市地委)

责任领导:王长安

责任分工:农牧处

六、大力实施“双百”行动,加速培育工业十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园区工业,推进资源精深加工、产业聚集。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打造一批创新型企业和各类技术创新平台,不断增强创新能力。(责任领导:骆玉林。牵头单位:省经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金融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王景雄

责任分工:产业协调处牵头,环资处、高技术处配合

七、加快高原旅游名省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一圈三县”旅游发展格局,提升“大美青海”旅游品牌,着力打造高原生态旅游目的地,使旅游成为推动发展的支柱产业。(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旅游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省经委、青藏铁路公司)

责任领导:刘少军

责任分工:社会处

八、大力发展民族歌舞、热贡艺术、昆仑玉雕等特色民族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促进发展的新型产业。(责任领导:吉狄马加。牵头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州地市委)

责任领导:刘少军

责任分工:社会处

九、统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等十大产业,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责任领导:骆玉林。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经委、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体育局、西宁市委、海西州委)

责任领导:王景雄

责任分工:产业协调处牵头,外资处、社会处、投资处、高技术处

十、坚持一手抓自有收入,一手抓中央补助,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和支出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支持发展的能力。(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外资处、投资处

十一、加大金融资源调控力度,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业和地方金融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发展的能力。(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金融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青海银行)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外资处

十二、编制全省城镇发展规划,加快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大力推进以格尔木、德令哈为重点的海西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县撤县建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制定配套改革措施,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建设若干经济强县。(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省经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公安厅、西宁市委、海东地位、海西州委)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投资处、体改处、地区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三、以全面实施8个重点课题为载体,推进“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格局取得实质性突破。(责任领导:王小青。牵头单位:省委政研室。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各州市地)

责任领导:张守成

责任分工:规划处牵头,经研院、西部处等处室配合

十四、加快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实施步伐,继续推进青海湖流域综治工程,争取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综治工程和湟水流域百万人工造林工程。大力推进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发展基金的设立和发行工作,探索建立青海环境权益交易平台。(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三江源办、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州市地委)

责任领导:王长安

责任分工:农牧处、西部处牵头,三江源办、地区处配合

十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制度。推进财、投融资体制、价格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责任领导:骆玉林。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办)

责任领导:王长安

责任分工:体改处、价格处

十六、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加快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林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领导:王长安

责任分工:体改处牵头,价格处、收费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十七、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大力发展非工有制经济。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扩大对外贸易。继续加强与周边省区联合协作,推进“西向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领导:骆玉林。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外资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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