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8    浏览次数:2

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2011年,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各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重庆市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重庆市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第二批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为表彰2011年度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我局决定开展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及评选方式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全国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全市第一批、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20名。

  (三)评选方式

  (1)全市各级试点企业推荐上报;

  (2)市知识产权局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表彰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勇于开拓、与时俱进,积极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工作的各项规定,推动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三)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四)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包括:企业专利申请、授权取得质与量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产品效益明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增强等)。

  三、相关材料

  被推荐个人要认真填写《重庆市201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月10日前传真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逾期无效。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531182113@qq.com。

  附件:重庆市2011年度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叶春梅 许 雄

  联系电话:67512932  67014335

  传    真:67512932

  附件:重庆市2011年度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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