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2011年,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各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重庆市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重庆市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第二批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为表彰2011年度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我局决定开展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及评选方式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全国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全市第一批、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20名。
(三)评选方式
(1)全市各级试点企业推荐上报;
(2)市知识产权局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表彰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勇于开拓、与时俱进,积极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工作的各项规定,推动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三)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四)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包括:企业专利申请、授权取得质与量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产品效益明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增强等)。
三、相关材料
被推荐个人要认真填写《重庆市201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月10日前传真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逾期无效。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531182113@qq.com。
附件:重庆市2011年度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叶春梅 许 雄
联系电话:67512932 67014335
传 真:67512932
附件:重庆市2011年度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