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合函[2013]948号
各市农委,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精神,省农委联合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省信用联社拟在全省开展家庭农场直管直贷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创新金融服务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模式,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投入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请各地对照《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条件,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每个县(市、区)推荐4个符合条件的直管直贷试点家庭农场,填写《安徽省直管直贷试点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后上报所在市农委,由市农委统一审核把关后报送省农委。
二、报送要求
各市农委上报的推荐文件和《安徽省直管直贷试点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
各地要结合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做好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工作。要收集经农业部门认定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名录,建立家庭农场统计台账,做好家庭农场的运行监测工作。在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行政命令下指标,以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联系人:吕健魁,联系电话:0551-62666823、18956048697,电子信箱:ljiker@163.com。
附件:1.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
2. 安徽省直管直贷试点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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