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3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优化产业结构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8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程序

  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工作,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评选通知的要求,指导区县、企事业单位的参评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国家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申报资料。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单位推荐函(院士推荐意见);书面申报书原件2套(附件2、附件3,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书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发送邮件或刻录成1张光盘);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

  (三)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重点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3.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由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否则不能参评。

  4.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附件4)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张朝君

  电  话:67612599

  传  真:67512851

  邮  箱:excellentzcj@sina.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科技大厦1409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doc

  附件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

  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

  附件4: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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