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0    浏览次数: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529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依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方案》(请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通知公告区自行下载)开展。各地环保部门、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地环保部门、厅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此次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协调和数据统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报送数据要科学合理、准确真实,统计表格要认真审核、及时上报。统计表格共有3个,分别是单位基础信息表(环人统1表)、个人基础信息表(环人统2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环人统3表)(请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通知公告区自行下载)。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改动。

三、州、地、市级保部门负责填写本级和所属单位的表格,负责汇总和审核县、区、行委级环保部门上报的表格,并将以上所有表格(含县级)上报省环境保护厅。例如: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填写市局和市局所属单位的表格,负责和汇总西宁市下辖各县(区)环境保护局上报的表格,并将以上所有表格(含县级)报省环境保护厅。表格电子版为Execl格式。文件名统一格式为:青海省××市(州、地区)××县(区、行委)环保人才.xls。例如: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环保人才.xls。

请各地环保部门、厅属各单位务必于nth="5"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1年5月3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统计表(环人统1表、2表、3表)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和文字版(A4或A3纸型)文件各1份报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8174687

电子邮箱:houtm2814@163.com

附件1: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环人统1、2表).xls

附件2: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环人统3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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