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19    浏览次数:1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发展环境和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十三五”规划》专栏中的《“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和研究方向。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可登陆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hbdrc.gov.cn,从《“十三五”规划》专栏中下载《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请于2014年5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信封注明“‘十三五’课题”字样),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bs135gh@163.com邮箱,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三五’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3.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机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2014年6月15日前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hbdrc.gov.cn)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于2014年6月25日前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8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中期研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可根据规划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中期成果汇报。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11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印刷版本、格式规范等要求另行通知)。

  5.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证书。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3—5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自强东路55号13楼1303房间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王朋波、王晓奕

  电话:0311-88600029

  附件:课题申请表

  “十三五”规划研究课题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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