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予以免征

发布日期:2012-11-01    浏览次数:3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内容概要: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政策解读: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该公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而且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税务征收人员的工作量,税务机关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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