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16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2014年5月12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期设置
第116届广交会将于2014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设置在第115届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一期:
增设新能源展区;
计算机及通讯产品与电子消费品展区合并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
小型机械和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重组划分为四个展区: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和工程农机(室外)展区。
第二期:
增设宠物用品展区;
取消土特产品展区(相关展品并入节日用品、家居用品等展区)。
二、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5月12日-6月15日
(品牌企业申请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
三、展位申请程序
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品牌展位申请
属第115届广交会品牌企业,暂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申报第116届品牌展位。其中,涉及第116届合并、重组或新设的展区,品牌企业可在原展区品牌展位总数范围内,按以下办法申报:
1.原属“计算机及通讯产品”、“电子消费品”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申请;
2.原属“小型机械”、“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重组后的对应展区申请;
3.原属“电子电气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新能源范畴,请按“新能源”展区申请;
4.原属“家居用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宠物用品范畴,请按“宠物用品”展区申请。
“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4个,“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2个。
企业申请成功后,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1、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可根据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申请企业名单,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本单位推荐意见,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2、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将对所有申请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其中对获得以下荣誉的企业将给予相应加分,企业如有相应材料,请一并报送:
(1)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高新技术产品应与企业申请展区相关);
(2)省级以上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上述荣誉颁发机构限定为政府机构,国家级为: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省级为:省级人民政府、商务厅、工商局、科技厅。有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一律按自颁发日起三年内有效。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企业须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
(三)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四)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企业推荐上来。
六、参考信息
1、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
2、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3、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汪飞
电 话:0791-86246270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府北一路5号515室
邮 编:330046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