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3年以上(所列论文专著应是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学界公认的成果。
      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并实际应用3年以上(成果完成和应用时间均在2013年1月1日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相关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成果。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该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2015年度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授奖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每人每年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并且2014和2015年度已获国家科技奖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不能作为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前三位完成人。
      二、做好遴选答辩准备工作
      各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在客观、真实、准确地提供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式样见附件1-3)基础上,还要做好参评项目的遴选答辩准备工作。
      1、制作PPT答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曾获省部级奖励情况,拟参评组别(组别设置见附件4)、立项背景,自然科学奖发现点、技术发明奖发明点、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点,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及有关重要客观评价,论文专著引用及项目推广应用情况,研究的局限性,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学科及行业的推动作用等。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旁证材料复印件。包括有关检索、查新报告,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支撑材料,客观评价证明材料,应用单位应用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1、推荐材料报送。纸质版推荐书(一式7份)务于2015年11月20日前寄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电子版PPT答辩材料务于2015年11月23日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鼓励参评项目积极通过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渠道推荐。
      3、各参评项目遴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朱亮、张健
      联系电话:0531-66777089、66777091
      电子邮箱:jian8552@163.com
      邮寄地址: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邮政编码:250101

      附件: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2、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3、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4、国家科学技术奖组别设置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doc
附件2: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doc
附件3: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doc
附件4:国家科学技术奖组别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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