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委农办〔2013〕20号
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上海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今年本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报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2013年上海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海市农村实用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方针,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统筹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人才工作宏观指导与综合协调
1.健全人才工作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处室、专业办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区县农委(农办)、各用人单位在人才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和人才工作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县农委、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沟通和协调配合。组织区县农委、相关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人才工作理论和实践,提高组织人事干部做好人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人才问题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调研,不断创新人才工作理论,逐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努力提高本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4.加强实用人才统计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工作,编制农村实用人才发展报告。充分利用统计结果,分析当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建议。
二、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重视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行业高层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行业领军人才评选推荐及中期考核等相关工作。积极扶持领军人才自身发展及团队建设,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突出打造科研创新团队。尝试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后备库,配套制订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形成行业高层次人才梯队。
6.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研修、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农业高级专家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进行技术对接,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
7.抓好农技推广人才培养。以充实一线、强化服务为重点,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实施国家万名推广骨干培养计划,努力争取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取得新突破。
8.充实基层公共服务队伍。针对基层农技队伍现状,进一步明晰职能,科学合理定编定岗,实现工作职能科学分解、工作岗位合理设置、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组织开展上海交大定向生实习就业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试点开展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不断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结构。
9.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等各项培训,完成1.5万人次培训总量,不断提高农业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大力培养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科技示范户、农村经纪人等,带动和活跃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
10.加快农业青年人才培养。成立农业青年人才协会,打造合作互动交流平台。开展“农业十佳青年”评选,树立先进人物形象。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交流轮岗,提高农业青年人才综合素质。组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创业培训,积极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创业兴业,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合作社工作进行调研评估,为农村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抱负、有闯劲的实用人才带头人。
11.实施农村紧缺人才培养。采取委托培养、在岗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高校在培养镇、村紧缺的市政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服务和财务管理人才方面的作用,力争通过3-5年为镇、村在岗培养1000名左右的紧缺人才。多渠道培养农村后备人才,力争至2017年有200名左右大学生村官走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岗位。
三、努力营造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12.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坚持科学人才理念,加强媒体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典型人物等的宣传,积极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良好舆论氛围。
13.实施各类人才关爱工程。加强人才软环境建设,建立重点人才直接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人才的思想状况,持续做好结对慰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服务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开展行业引进特殊人才评估认定,解决特殊人才落户困难,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农业行业。
14.启动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以实用人才为服务主体,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科技人才为重点内容,构建实用人才基础数据库和服务数据库,为实用人才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和个性化互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