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软件〔2013〕23号)

发布日期:2013-06-08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根据《“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重点人才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13〕3号)的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以本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简称:软件企业)为主体、联合跨国公司和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共同申报“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软件企业应与跨国公司和高校达成软件人才定制培养合作协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市经济信息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1.《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申报表》、《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培养计划表》;

  2.“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培训方案(包括:企业简介、培训人数、课程设置、师资力量、使用教材、教学方案、培训周期等);

  3.软件企业应与跨国公司和高校达成软件人才定制培养合作协议;

  4.相关附件,包括:营业执照、授权证书、培训场地证明材料等。

  (二)市经济信息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后形成评审意见。

  (三)市经济信息委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统筹规划,进行组织试点。

  三、其他事宜

  (一)试点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要求,加强自身管理,优化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规模,巩固试点工作成果。

  (二)试点单位负责将培训学员的个人信息登录在“重庆市IT人才网”数据库中,并负责及时更新管理。

  (三)试点单位每季度将培训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经济信息委。

  (四)试点单位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如完成全年软件白领深造培养指标,由市经信委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咨询。

  联 系 人:雷婷婷、刘竹平

  联系电话:63895710、63895304

  传    真:63895657

  联系邮件:leitingting317@139.com

 

  附件:1.软件白领千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申报表.doc 

       2.软件白领千人工程培养计划表.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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