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富民工程专项“一镇一品”专题建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7-21    浏览次数:1
       
                                 闽科计〔2006〕3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厅决定启动实施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富民工程专项之 “一镇一品”专题。现将“一镇一品”专题建议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乡镇领导班子具有创新开拓精神,把“一镇一品”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作为镇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制定有《“一镇一品” 五年建设规划》。
    (二)基础条件良好。乡镇农村工业或农产品加工业在省内具有突出优势,对技术创新有切实的需求,所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科技成果来源与技术依托单位和技术推广应用的市场前景。
    (三)有一定产业基础。优势产品的产值占乡镇工农业总产值50%以上。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地区:以工业为主导的乡镇工农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以农业为主导的镇工农业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宁德、龙岩、三明、南平地区:以工业为主导的乡镇工农业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以农业为主导的镇工农业总产值达2亿元以上。上述数据以所在县统计部门提供为准。
    (四)配套经费落实。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申请省级科技经费与市、县财政投入的比例,福州、莆田、泉州、漳州按1∶2的比例配套经费;宁德、龙岩、三明、南平按1∶1比例配套经费。
    二、支持重点
    (一)支持企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突破技 术瓶颈;推广科技成果,特别是省科技计划项目所取得成果,提升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二)支持建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专业镇依托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公会),建立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面向企业的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检验检测、市场营销等服务。
    (三)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品牌。支持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制定和推行高水平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开发名牌产品、驰名商标。
    三、材料要求
    (一)以“自愿申请、专家论证、择优推荐”为原则,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每个设区市推荐1--2个“一镇一品”示范镇。并在申报材料设区市科技局意见栏中明确配套资金承诺。
    (二)由申请示范镇政府组织编写《“一镇一品”五年建设规划》。规划编写提纲:
    1、规划摘要
    2、试点镇基本概况
    3、培育乡镇特色产业的必要性
    4、指导思想
    5、发展目标
    6、建设内容和重点
    7、建设区域及布局
    8、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9、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10、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1、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三)以示范镇龙头企业为牵头申请单位,鼓励相关企业合作开发。申请单位除了提交《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外,还需附镇政府的申请报告(含配套资金承诺)、五年建设规划等一式五份,于8月5日前报送我厅星火办。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技 重大专项 申报△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6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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