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06〕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扶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为明年向国家创新基金推荐项目作准备,争取国家创新基金对我省中小企业的更多支持,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06年度第二批省创新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创新基金《200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的申请条件(详见http://www.innofund.gov.cn)。
2、申报项目应在《2006年度第二批福建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选题表》(详见附件)所确定的选题方向,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或到期未验收/鉴定,或已承担省创新资金项目1项未验收,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 5 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含本年度新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对今年已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受理其项目申报。
5、样机或系统已投入试用的先进制造(光机电一体化)领域申请项目,必须提供技术鉴定报告、性能检测报告或用户报告和必要的行业准入资质证明。新材料领域申请项目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医药类申请项目必须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其他材料要求见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提示。
6、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地方政府应承诺给予必要配套经费资助。每个设区市科技局限额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0项。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 http://xmgl.fjkjt.gov.cn ) 网上申报。项目类型为创新资金项目,推荐单位应为设区市科技局。设区市科技局归口审查通过的推荐项目,由申报单位 从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及相关附件材料 (按国家创新基金2006年度申请须知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和推荐单位的配套承诺书)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 逐级 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我厅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为 2006 年 9月15日,网上推荐截止时间9月 20 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 25 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06年度第二批福建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选题表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科技 创新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6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