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评委会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次数:1

      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评委会已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2015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为进一步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2月1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其原工作单位公示,并在呈报部门信息网公示,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5日内(12月1日前),将公示的方式、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报给(送)给我们,以便及时报审公布。群众直接向高评委提出异议问题,请一律署实名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请在公布名单时,同时公布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评委办事机构的通联方式。
      附件: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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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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