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化工专场)推介对接会成果及化工领域高峰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4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支持和促进我省化工领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省科技厅拟于11月中下旬在济宁邹城举办2015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化工专场)推介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工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征集及发布
      1、化工科技成果征集范围
      已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并通过验收或鉴定(评价)的成果;获国家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转化成果。
      2、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发布
      (1)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精细化工中试基地成果推介及技术服务发布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通过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jssc.com)发布10余项精细化工领域可产业化转化的科技成果,并重点推介山东省精细化工中试基地,可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的精细化工领域小试成果转化、成果评估以及技术改进等技术服务,征集对接洽谈合作意向,并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1)。
      (2)成果持有单位科技成果发布及成果对接
      请各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持有单位于2015年10月15日-10月31日登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jssc.com),点击2015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化工专场)推介对接会专栏,报名参会并加入发布科技成果,进行网上科技成果登记及洽谈对接活动,同时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2)。
      (3)成果吸纳单位技术需求及成果对接
      请各企业于2015年10月15日-10月31日登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jssc.com),点击2015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化工专场)推介对接会专栏,报名参会并根据网上发布的科技成果填写洽谈对接意向、技术需求或难题招标表(见附件3)。
      2、化工领域高峰论坛征集范围
      本次成果对接会拟邀请来自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会并做学术报告,设立煤化工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石油化工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新材料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农药原料及其制剂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等活动。
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可根据意向选择相关领域报名参加,同时也可以申请化工其他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论坛及相关科技成果推介、科技成果拍卖和技术难题招标发布活动,并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4)。
      三、支持政策
      1、参会科技成果优先录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
      2、对接会上订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现场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手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3、对接签约项目优先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机构推荐。
      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产业实际,认真组织好前期网上洽谈对接活动,吸引更多优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山东创新创业。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0月31日前填写相应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05312663160@sohu.com。省科技厅将根据网上洽谈对接情况,拟于11月中下旬举办现场对接签约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健、郝新刚    
      联系电话:0531-66777091、66777116
      附件:1、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精细化工中试基地科技成果推介对接活动登记表
              2、成果持有单位科技成果发布及成果对接表
              3、科技成果对接洽谈意向及技术需求表
              4、化工领域高峰论坛征集表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      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化工专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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