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预拨2015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苏财建﹝2015﹞162号)文件要求,由江苏省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站具体组织开展农业面源省级统筹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面向江苏省范围内公开选择有关科研单位协助开展技术规范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及农业部工作要求,太湖流域要整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及循环型农业体系建设,种植业要建立连片生态循环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统筹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生态拦截屏障。同时,针对分散养殖场(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加快探索新模式、新机制,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载体,建立“养殖场预处理—专业化服务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治理模式。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分散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利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在太湖治理第八期项目启动实施。与一般项目相比,上述两类项目覆盖区域广、建设内容多、投资额较高,技术指导与实施难度大。经专家建议及省农委申请,征得省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相关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建设,考核验收依据充分,生态环境绩效显著。同时,指导推动地方政府依此进一步开展应用研究,探索建立包括“第三方”在内的多种形式长效管护机制。
二、科研单位能力要求
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2个省内科研单位协助开展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允许有关单位联合组团申请,但需明确唯一申报主体。原则上,牵头单位及第一申请人应承担过国家与省级相关科研项目,具有丰富的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等方面的技术或工程研究经验,拥有固定的研究团队,熟悉太湖治理项目建设要求。
三、技术规范编制要求
技术规范编制需深入调研在建示范工程,参照国家与省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及畜禽养殖废物管理、污染治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研究制定技术规范。技术规范要体现较高的应用水平,不仅要结合现阶段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应用与运行管理现状,还应将农业部近期下发的“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纳入其中,综合考虑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监测评价、绩效评估、考核验收等方面内容。
(一)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技术规范主体内容。(1)建设目标及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3)示范区选址及规模界定;(4)建设工程设计(包括农田化肥农药减量化工程、农田径流拦截工程、农业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工程、农田生态保护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5)投资估算;(6)环境监测与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指标与评估方式);(7)长效运行与管理(包括管护主体、管护资金、日常考核等);(8)示范区建设(工程)考核与验收;(9)附录;(10)编制说明。
(二)分散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利用服务体系技术规范主体内容。(1)建设目标及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3)项目选址及规模界定;(4)粪污分类与总量估算;(5)处理场地布局与要求;(6)粪污收集、储存与处理工艺选择;(7)粪污处理场区恶臭控制要求;(8)环境监测与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指标与评估方式);(9)长效化运行与管理(包括管护主体、管护资金、日常考核等);(10)工程考核与验收;(11)附录;(12)编制说明。
四、申请流程
1、有意承担本项工作的科研团队,请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性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86263951@163.com;申请截止日期为于2015年9月2日。资料清单如下:
(1)科研团队简介和近年来相关工作业绩;
(2)提交工作方案,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名单及预期成果。
2、省农委农环站将于2015年9月6日前通知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若只有1家单位申报,则自动作为单一来源采购。
3、中标单位在“江苏农业网”(http://www.jsagri.gov.cn/)、“江苏农业生态保护网”(http://www.jsnyst.com/)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技术规范总体编制经费约90万元,其中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技术规范约60万元,分散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利用服务体系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约30万元。主要用于现场调研与监测、差旅、技术协作、咨询与研讨、项目评审、材料印刷等。方案编制期间,省农环站将适时组织开展进度及质量评估,征求专家及地方政府部门意见,项目完成后由省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联系人及电话:吴昊 025-86263958
传真:025-86263960
电子邮箱:86263951@163.com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