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18号)和《关于征集2011年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青商贸字[2011]106号)相关规定及要求,2011年青海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扶持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经过筛选、考察、论证、评审等程序,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971-6321736 传 真:0971-6321736
联 系 人:李正欣
邮 编:810008
青海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0971-6133963 传 真:0971-6133963
联 系 人:翟进全
邮 编:810001
附件:2011年青海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拟扶持项目表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