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立项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及省农业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有关专项实施要求等,开展农村领域2013、2014年立项项目总结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项目总结工作。项目总结是对项目执行进度、实施效果、监督管理等情况的自我检查,是加强过程管理,保障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应有效用的重要举措。请项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按时完成好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和总结材料质量将作为明年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2、总结计划项目范围。2013、2014年立项的省农业良种工程、农转资金、渤海粮仓、富民强县、科技攻关、种业人才计划项目。
3、认真编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进度安排编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报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统一将电子版报科技厅。
4、认真编写项目组织管理报告。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编写项目组织管理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管理措施和做法、经验,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以便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5、报送时间和地点。请各主管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山东科技大厦1107房间(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邮箱。
6、联系人及电话
山东省农村科技促进中心 尹骞 武军 0531-6777103
山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段忠岭0531-66777079
电子版发至邮箱sd66777106@163.com。
山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