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7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

  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6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为切实做好“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以下简称:“2011清食展”)各项工作,确保展会顺利成功举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开放促发展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以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与穆斯林国家的经贸合作和交流,扩大我省对外开放,引导、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省清真食品及用品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发展。

  二、主题

  绿色、跨越、合作、共赢

  三、名称

  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

  四、主办、承办、参办、协办、支持及海外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青海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委员会

  西宁市人民政府

  青海省国际商会

  参办单位:海东行署、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西州政府、黄南州政府、果洛州政府、玉树州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厅、省外事办、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接待办、省政府新闻办,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公司、青藏铁路公司,省外汇管理局,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大通县政府,海东地区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政府,海北州门源县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驻外代表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相关行业分会

  支持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中国轻工工艺品商会

  海外合作单位:阿拉伯农工商会总联盟

  中国—阿拉伯联合商会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孟加拉商会

  马来西亚农业部

  马来西亚贸易促进中心

  沙特商会

  伊朗商会

  哈萨克斯坦商会

  尼日利亚中国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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