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3    浏览次数:1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努力做好知识产权咨询、评价、预警、保护等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一)全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各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原已入选专家库的部分专家由于工作变动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等情况,请各位入选专家重新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

  二、推荐专家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

  (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有一定了解;

  (四)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及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推荐办法及其他

  (一)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3-5名;

  (二)相关专业和领域内权威专家推荐,每位专家推荐1-2名;

  (三)经评审合格的专家,颁发《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聘书。

  四、截止时间

  2012年3月31日

  五、材料报送

  请推荐专家认真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并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内蒙古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到邮箱:neimenggu12330@126.com。

  以上相关文件可在内蒙古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nmipo.gov.cn)查询并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联系人:内蒙古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林 波

  电  话:0471-6282905

  传  真:0471-6282905

  E-mail: neimenggu12330@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A座2楼

  邮  编: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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