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根据《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根据《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取属地、自愿申报的原则,由设区市科技局统一受理并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联合审核后,共同行文上报省科技厅;
2、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的原则,申报企业须为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新余、鹰潭、景德镇各限报10家企业,其余设区市各限报15家企业;
3、2014年新修订的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附件1) 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的下载中心—社会发展科技栏目(网址:http://www.jxstc.gov.cn)下载;
4、请各设区市统一将2014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1份)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将电子文档打包(邮件名:xx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发至jxkjsf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社发处:胡建斌,0791-86263938;刘清梅,0791-86262651。
附件:
1、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修订版)
2、2014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环保厅
2014年5月28日
附件1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