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2012 年度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4-01    浏览次数:2

苏经信法规〔2013〕158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

  近年来,全省企业认真响应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号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争创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勇担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全面推进企业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扎实做好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法律风险防范、法治服务企业等各项工作,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根据《江苏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经各地推荐、严格评审并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决定授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等100家企业为“2011-2012年度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计宁海等50名同志为“2011-2012年度全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诚信守法、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2012 年度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表彰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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