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沼气工、沼气物管员培训鉴定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31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环能处(农能办):
    为满足各地需求,经研究,近期将组织沼气生产工(初、中、高)级、沼气物管员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及鉴定对象为:沼气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人员、沼气服务体系管理人员、养殖场沼气工程管理操作人员、有意申报江苏省沼气工程的养殖场业主及管理操作人员、能源办技术人员等。经鉴定合格的人员可申请农业部沼气生产工、沼气物管员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为做好此次培训鉴定工作,请各市农委环能处(能源办)将培训需求(电子稿)于9月7日前上报省农委环能处。培训人数较多的市可在当地组织培训及鉴定,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站将组织专家及考评人员赴当地进行授课及鉴定;培训人数较少的市可安排在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南京)集中培训鉴定。培训及鉴定费用标准按有关文件要求收取,由受训方承担。
    联系人:冯军阳,025-86263229,fjy911@139.com
    

江苏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
江苏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行业协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沼气生产工、物管员培训鉴定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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