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经中央批准,自2013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组织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37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地、各行业要大力宣传“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提高各类组织、社会各界的质量意识和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的热情,通过申报“中国质量奖”,促进企业提升质量水平。
二、严格筛选推荐
各地、各行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筛选符合“中国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重点在已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且在全国同行业处于前列或有独特优势的组织和个人中选择推荐,以确保其能代表我省和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
三、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各地、各行业要指导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和准备相关材料,并做好审查把关,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方义 电话/传真:0311-67568063。
电子信箱:zhiliang2000@163.com
地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邮编050091,)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37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