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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3    浏览次数: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试行)》(环办〔2013〕39号)确定的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要求,我部定于近期开展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各省级环保部门负责本地区环保系统申报人选的审核推荐。非环保系统单位的申报人选,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环保部门推荐后报我部,也可直接报我部。

  二、选拔数量

  此次共选拔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30名左右,国家环境保护青年拔尖人才60名左右。各地区各单位申报不限名额。

  三、报送材料

  (一)请组织申报人于2013年7月30日前登录中国环境保护人才网(http://www.cephr.org.cn)填写推荐表,完成在线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我部人事司:

  1.推荐函1份。说明推荐选拔工作情况,并注明联系方式。推荐人数超过1人时,请注明排序。

  2.每位被推荐候选人《推荐表》1份,由在线填报系统生成、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被推荐候选人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论文、著作等的复印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申报条件做好审核工作,认真核查被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确保质量,并按进度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人:孙峰

  电话:(010)66556190

  传真:(010)66556189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6月24日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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