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8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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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玉树州、黄南州、海南州、海北州、海东地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要求,2011年将完成青南地区285个无卫生室行政村的卫生室建设任务。根据全省医改工作要求,村卫生室建设今年必须建成并交付使用。为了做好该项目建设工作,我委将于7月上旬下达村卫生室建设资金(详见附表)。请各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门,尽快完成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7月上旬开工建设,10月交付使用。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以书面形式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联系人:崔智,联系电话:6316545

 

附件:2011年青海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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