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1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5]46号)要求,经专家评审,拟推荐2项自然科学奖、3项技术发明奖、14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参评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月6日至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邮编:250101)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厅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各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将拟推荐项目公示内容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附件: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内容

  山东省科技厅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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