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7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1〕7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省政府依法行政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重建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2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

  3加强对公共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以及其它政府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大力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省审计厅

  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4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依法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农牧区集体土地及地上财产征用与补偿工作开展评估。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强化对保障性、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搬迁、游牧民定居点工程、校安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

  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农牧厅、省教育厅

  6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建立源头防范机制。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7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8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省安监局

  9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局、省民政厅

  10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牧厅

  11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2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13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纠风办

  14针对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高考招生、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源头防范机制。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政府法制办

  15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工作,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继续办好“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牵头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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