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聚集和整合各种创新创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打造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经科技部批准,我省将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的比赛。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类型及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获得国家、省前四届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比赛。
(一)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比赛安排
(一)报名
1.所有参赛企业、团队登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
2.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报名项目进行确认,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赛。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9日
(二)地方赛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结合自身情况,按照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本市的比赛,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
省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市和国家高新区报名数量和赛事开展情况,向市和国家高新区分配晋级到全省总决赛的企业名额。
晋级企业需接受各地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尽职调查工作,顺利通过者晋级到全省总决赛,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地方赛时间:2016年6月20日-7月20日
(三)全省总决赛
2016年全省总决赛设在烟台,按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6个行业进行。
全省总决赛按企业组、团队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半决赛和决赛的比赛,其中企业组按照每个行业30个企业的规模进行半决赛,团队组不限制参赛团队的数量。半决赛聘请3-5名创投专家,采取“8 12模式”进行现场答辩评选,企业组每个行业选出前15名企业进入决赛,团队组选出前15名进入决赛。决赛聘请5-7名创投专家,采取“8 20模式”进行现场答辩评选,每个行业选出企业组前6名,分别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选出团队组前6名,分别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全省总决赛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20日
三、支持政策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决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将晋级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科技部备选项目库,由国家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并有望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的授信、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在并购、股改和上市方面的培训及创业导师的辅导。进入山东赛区决赛前50名的企业,将获得省、市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四、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动员。请各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在各级科技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发布大赛信息,认真组织团队和企业参加大赛。
2、落实相关政策。请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大赛有关扶持政策。要以大赛为契机,把组织参赛作为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地情况,鼓励制定关于大赛企业的奖励政策和配套措施,提高参赛企业水平,确保参赛项目质量和数量。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服务推进中心 巩耀亮 0531—66777370
联系人:烟台高新区管委会 徐贝贝 0535—6753922
联系人:山东省科技厅 李连文 0531—66777037
山东省科技厅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