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各市财政局,自治区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