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科委制订的《关于科技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关于科技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的意见
(市科委 二〇〇九年八月)
为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实践《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实践内容,进一步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与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目标协调统一为核心,增强科技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支撑作用,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区“一产出特色、二产上水平、三产增比重”,形成以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友好型新兴产业集群,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加快发展生态涵养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生态友好型产业、高端产业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到2012年,生态涵养发展区聚集企业2000家,高新技术产业新增产值达200亿元。
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
(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现代农业特色化发展。
加快发展特色籽种产业。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奶牛、生猪、肉蛋禽、冷水鱼、观赏鱼、玉米、小麦、果品、花卉、蔬菜、薯类等具有明显领先地位籽种产业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
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推进山前花卉、果品等特色设施产业带、山区设施蔬菜产业带、特色林果观光带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效生产、观光休闲、节水农业、生态循环等生态农业生产模式。
支撑新型创新富民项目发展。发挥科技工作的体系作用、科技项目的资源作用,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内条件较差地区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构建农业产业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延长产业链,建立新型创新富民模式。
建设农业特色园区。整合镇(乡)、村的资源和特色产业,加大农业文化开发力度,以山区沟域为单元,以沟域内的自然景观、文化历史遗迹和产业资源为基础,推动内容多样、产业融合、特色鲜明的沟域产业带建设;以中心村、次中心村为重点,支持建设集旅游度假、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农业特色园区。
推动创新型乡镇建设。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乡镇,引导项目、人才、资金和技术向创新型乡镇集中,帮助乡镇以创新求发展,构建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产业链,培育和壮大一批各具特色、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农业高科技产业集群。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农户作用明显、与农户利益联系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品种改良和技术革新与推广给予支持。
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收集和制定相关的生产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
建设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科技协调员、种养能手、科技示范户、乡土专家的作用,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推广主导品种和主体技术,大力普及能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的成熟、适用技术。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生态涵养发展区低碳高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转型。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新能源环保、汽车零部件产业等现代制造业快速发展,引导制造型企业由单纯制造向制造加服务的模式转变,促进制造业的转型提升。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各种科技手段,改造和提升服装等传统产业,推动清洁生产,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
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探索对关停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发展替代产业,推动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相关清洁、环保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制造业特色园区的规划与引导,支持园区特色产业的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吸引更多生态涵养发展区龙头企业落户到园区。
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科技成果在孵化器内的转移。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支持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与国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合作研究,加大企业科技研发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快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增加生态涵养发展区现代服务业比重。
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业。鼓励生物医药、软件、测试、工业设计等研发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以北京呼叫中心产业基地为支撑,联合共建基地的公共服务中心和产业研究中心,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重点提升旅游休闲服务业发展质量。大力支持知名企业、民间资本等参与民俗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促进民俗旅游升级,积极推动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发展。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鼓励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商品,开发民俗旅游新产品,打造科普旅游基地,提升旅游业发展特色和科技水平。
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依托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地理位置以及农产品物流需求,积极促进物流企业集聚,发展现代物流业。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内物流企业的科技项目在“现代物流业科技支撑”专项中给予重点考虑。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内影视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内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支持。
建设特色服务园区。鼓励生态涵养发展区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特色服务园区,加强对园区公共平台的投入,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形成特色服务业集群。
三、推动要素融合与政策集成,为生态涵养发展区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生态涵养发展区龙头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成长性好的特色企业,对于生态涵养发展区企业申请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科技经费中给予支持。
加大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科技政策扶持力度。高成长专项、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等科技专项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内的企业给予适度倾斜。
加大生态涵养发展区企业认定帮扶力度。制订生态涵养发展区科技型企业政策,根据生态涵养发展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全市高科技企业认定方面适度向生态涵养发展区倾斜。
大力促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内转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对生态涵养发展区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内组织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加大生态涵养发展区自主创新产品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生态涵养发展区内企业进入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加快落实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政策。
搭建生态涵养发展区企业科技融资平台。结合生态涵养发展区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在同等条件下,利用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优先扶持生态涵养发展区内的高科技企业。
利用北京市区县合作机制,支持城区与生态涵养发展区合作共建产业基地,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积极支持。
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共建创新基地。共建基地内符合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