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撤销启东市启隆乡和海门市海永乡分别设立启隆镇、海永镇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13    浏览次数:6

  

  苏政复〔2015〕92号

 

 

  省政府关于撤销

  启东市启隆乡和海门市海永乡分别

  设立启隆镇、海永镇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启东市启隆乡和海门市海永乡分别设立启隆镇、海永镇的请示》(通政请〔2015〕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启东市启隆乡,以原启隆乡行政区域设立启隆镇,镇政府驻永兴街262号。

  二、同意撤销海门市海永乡,以原海永乡行政区域设立海永镇,镇政府驻海长路68号。

  三、行政区划调整后,启东市启隆镇行政区域面积46.8平方公里,人口3857人,辖2个居委会。海门市海永镇行政区域面积13.9平方公里,人口5400人,辖1个居委会、2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92(2015-09-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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