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动员我市企业广泛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价值。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做好有关组织和申报工作,各申报企业应于
特此通知。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3日
各区县局、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动员我市企业广泛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价值。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做好有关组织和申报工作,各申报企业应于
特此通知。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