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质发〔2013〕119号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局、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动员我市企业广泛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价值。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做好有关组织和申报工作,各申报企业应于nth="5" year="2013">5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3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