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5    浏览次数:2

各相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每年秋季在深圳举办,目前已成功举办十二届。第十三届高交会定于2011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为进一步加大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合作、交流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我省将继续组团参加第十三届高交会。
为做好组展工作,请有意向参加此次展会的企业于9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联系电话:0971-6321725
  传 真:0971-6321726
  联 系 人:黄 健、李 祥 
   
    附件:参会回执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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