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际,我省将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从省和设区市级涉农单位选派科技特派团和培养本地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91个县(市、区)农林产业的科技进步,做到整合各类科技计划资源支持科技特派团开展工作,引导针对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科技富民强县。经研究,现就征集91个县(市、区)(见附件1)的科技人员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原则
1.突出创新性,体现县(市、区)农林产业发展升级的技术创新需求;
2.突出市场主体作用,体现政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3.突出发挥团队作用,体现品种选育、种植养殖繁育技术、病虫害防治、精深加工、知识产权、金融财务等不同技术领域科技人员的组合。
二、征集的内容
按照“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请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 的部署,征集需要选派的科技人员和有培养需求的科技型企业法人。
1.县(市、区)确定2个需要支持的农林产业:一个支柱产业和一个新兴产业。并在这2产业中各推荐3-5个有技术需求的科技型龙头企业;
2.围绕这2个农林产业,县(市、区)科技局组织相关单位或有需求意向的科技型企业填写《科技人员选派需求表》(见附件2,按“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规定平均每个县可派16人)。已有合作或有意向合作的请直接填报科技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姓名;
3.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有需求意向的科技型企业法人填报《科技型企业法人培养需求表》(见附件3,按“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规定一个县不超过2人)。
三、征集的要求
1.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指导、协调有关县(市、区)科技局申报《科技人员选派需求表》和《科技型企业法人培养需求表》;
2.县(市、区)科技局申报的《科技人员选派需求表》须经请示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
3.县(市、区)科技局申报的科技人员选派和培养需求表,各一式2份,分别报送省科技厅和设区市科技局。报送省科技厅的纸质材料请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农村处邮箱jxkjtncc@163.com。
4.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
联 系 人:江西省科技厅农村处 罗晓燕 尹伊
联系电话:0791-86253790 88861156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