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新材料专场)推介对接会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支持和促进我省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省科技厅拟于4月下旬在菏泽市举办2016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新材料专场)推介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征集及发布

  1、成果征集范围

  已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及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入库工作,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并通过验收或鉴定(评价)的成果;获国家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转化成果。

  2、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发布

  (1)成果持有单位科技成果发布及成果对接

  请各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持有单位于2016年4月1日-4月15日登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jssc.com),点击2016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新材料专场)推介对接会专栏,报名参会并加入发布科技成果,进行网上科技成果登记及洽谈对接活动,同时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1)。

  (2)成果吸纳单位技术需求及成果对接

  请各成果需求单位于2016年4月1日-4月15日登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jssc.com),点击2016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新材料专场)推介对接会专栏,报名参会并根据网上发布的科技成果填写洽谈对接意向、技术需求或难题招标表(见附件2)。

  二、支持政策

  1、对接会上订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现场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手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2、对接签约项目优先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机构推荐。

  三、有关要求

  1、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产业实际,认真组织好前期网上洽谈对接活动,吸引更多优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山东创新创业。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前填写相应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sdhzgf@126.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

  张健         电话:0531-66777091

  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郝新刚        电话:0531-66777116

  菏泽市科技局:

  高峰         电话:0530-5310761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      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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