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地)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90号,具体内容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sipo.gov.cn/tz/)文件的要求,现将我省推荐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项行动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地)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国知发管字〔2011〕90号文件关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结合《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行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黔知发〔2011〕5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评选推荐情况,以及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达不到条件的可以不推荐。我局将从各市(州、地)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候选名单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给我省的名额(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各市(州、地)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候选先进集体最多仅限1个,为市(州、地)级知识产权局;候选先进个人最多仅限1名,为市(州、地)知识产权局从事专项行动工作的人员。

三、请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后传真我局政策法规处,同时发送推荐表电子文档到E-mail:wansheng332@sohu.com(推荐表在国家局网站上述网址处下载)。先进事迹材料应突出重点和工作特色,简明扼要,先进集体材料2000字以内,先进个人材料800字以内。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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