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牧函〔2013〕322号
各市州农牧(业)局:
联合国框架下的“南南合作”是我国援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南南合作”工作是国家整体外交的需要,也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选择。近两年,我省通过“南南合作”项目选派了一批农业援外技术人员,在帮助受援国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扩大了我国和我省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
为了进一步掌握我省符合外派的农业专家、技术员情况,充实和优化“南南合作”外派人才储备,推动我省“南南合作”项目的发展,做好今后外派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储备工作。经研究,省农牧厅将建立甘肃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要求
年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政治过硬、身体健康、英语基础较好。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熟练的农业专业技能,并有志于促进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推荐备选人员应以个人自愿、单位推荐为原则。
二、上报要求
(一)各市州农牧(业)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专家和技术员人员填写《甘肃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申请表》(申请表请登录“甘肃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一栏下载),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于2013年8月30日之前报送至省农牧外经外事处。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业专家和技术员将选入《甘肃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省农牧厅对储备库人才将推荐参加外语培训班。
联 系 人:省农牧厅外经外事处 霍文静
电话兼传真:0931-8179299
邮 箱:huowenjing-2006@163.com
附件: 甘肃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申请表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