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1〕68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08〕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2、对企业资产总额、年营业收入等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即企业资产总额和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1亿元。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提供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受理截止日期:9月30日。
(三)项目受理机构: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林梅 李信祥 电话:65339793,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1楼108房)。
(四)省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单位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符兰平 朱新民 65333525 65323068
省财政厅企业处:林少萍 68531840
附件:1.nload="if(clientWidth>600)width=600;" onclick='opennew(this.src)' alt=点击看大图 src="../KJTSP/EditType/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2.nload="if(clientWidth>600)width=600;" onclick='opennew(this.src)' alt=点击看大图 src="../KJTSP/EditType/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