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89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15年度山东省科普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普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科普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保障条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确保2015年度科普统计任务顺利完成。
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为切实做好此项统计工作,省科技厅制定了《2015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2),请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要认真总结201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经验,从覆盖面和数据准确性等方面不断提高统计调查质量。
三、按照进度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具体业务工作委托省科技厅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组织实施。请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按要求认真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3),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科普统计报表和电子版数据报送省科技厅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科普统计调查表及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请到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中的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名单回执表(附件4)报送省科技厅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山东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 胡晓红
电 话:0531-66777044(传真)
电子信箱:sdkjtj@163.com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912室
邮 编:250101
附件:1、2015年度山东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科技部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3、科普统计调查表
4、科普统计联络员回执表
5、2016年科普工作统计培训教材
6、2016年度科普统计培训PPT
7、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6版
山东省科技厅
2016年4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