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15〕108号
省政府关于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
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请示》(苏府呈〔2015〕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报送的《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和旅游强省建设的部署,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产业健康的原生态湿地湖泊型旅游度假区。
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约61.7平方公里(含阳澄湖水面约43平方公里),要依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030年度假区范围的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56平方公里以内。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湿地、滨湖岸线、内河水系等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注重对不同片区的空间特色塑造和景观引导,进一步提升旅游度假区生态品质。
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时序,引导旅游度假产业、休闲养生产业、特色农业等健康有序发展。
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改进内外部旅游交通组织。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做好供水、排水、环卫、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套。
六、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是旅游度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对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108(2015-1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