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发展水平,推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程序

  严格依据《实施意见》,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已通过验收和待验收的)或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依据实施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统一送至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汇总。

  二、相关材料

  (一)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

  (二)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体现申报单位科研和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主管部门将有关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3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3份及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07房间)。

  联系方式:

  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 0531-66777377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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